声明人:张金兴
在7.20时,在印有“退出法轮功组织、不再炼法轮功”的纸条上签过字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8/184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