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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胡俊芳

    今天下午,所在社区管辖民警来家,让我拿出户口本登记,并让我签名。我看到是一个民警入户登记本,没加思索就签了名。事后,我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签名字的问题,而是针对法轮功学员上门進行骚扰。我做错了,一是承认了迫害,配合了邪恶;二是没有对这个民警负责任,因为我签了字,这证明了他已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,我没做到善,没为他人着想。向内找,这是我平时学法少造成的,没做到清醒理智,处于麻痹状态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9/1843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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