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冰雁 7.20后,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高压下,交过师父的法像,并在接同修出狱时代她签过字。现在我非常后悔,严正声明: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法中归正自己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,加倍弥补损失,做好三件事,不让师父再为我操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