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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玉香 我由于有执著心,于99年9月写了什么“保证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。2001年7月配合邪恶到派出所按了手印。在正法的进程中,越发觉得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因此声明: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,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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