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心瑜
前段时间由于情重,违心的向丈夫写下了“不炼”的保证,非常后悔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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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9/1843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