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甲祥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在“不上北京,把身份证交出来”的东西上签字,违心的顺从了邪恶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多学法,一切从法上悟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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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9/1843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