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英
由于一念之差,叫孩子在恶警的条子上签字,给大法造成损失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9/1843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