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云兰
2008年7月1日发资料时,被邪恶非法拘留7天。由于怕心,配合邪恶说了“不炼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所说的一切全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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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0/1844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