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翠萍、田傕华
我们被迫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0/1844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