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景淑合
2008年7月29日,派出所警察来到我家威胁、恐吓“不上访、不串联、不发法轮功传单”,由于怕心,我随口“保证”了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1/184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