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昌
在劳教所最后解教时的“揭批书”及“三书(决心书、悔过书、保证书)”,无论是我写的,或其他人代我所抄所写的一律声明作废。虽然我没写,但手印全是我盖的,现声明:彻底清除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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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1/184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