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桂珍
邪恶迫害大法后,原单位领导要口头和书面“保证”。当时,自己就说“不让炼就不炼”。严正声明: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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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1/184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