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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洪花 我是98年开始炼法轮功,我从前身体有各种疾病,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。在99年7月,当地派出所到我家问我炼不炼?由于害怕,就说了不该说的话。他们走后,我后悔得不得了。现声明以前所说的一切背叛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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