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虹
在这次邪恶迫害中,所逼供家人代我所签的一切字,全部作废。我不承认一切后果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1/184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