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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珍

    我在8月14日晚因做煤气保险时被省党校住宅小区保安误解送到派出所。警察调出我的身份证,得知我曾被劳教过,问我原因,我说:“因炼法轮功”。他问我现在还炼不炼,我随口说:“不炼了”。这种深层的为私为我的恶习,自我保护意识多强啊。当时我完全没有正念,怕字当头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精進实修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2/1845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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