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思玲
我以前说过的“不修炼大法”的错话、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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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2/184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