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 二零零六年的夏季,由于自己修的不好,被邪恶钻了空子,被大队领导要求写“保证书”,由于正念不足,我写了一个名为“经过”的东西,交了完事。后来迫于压力,我又向邪恶表示“今后注意一点,别人不爱听,我就不讲了,别人没有找过我”之类的话,其实这就是口头“保证”。在这前后,大队曾经给我录过象,也不知用于什么,我当时也没有抵制,还对小队领导和家人做过口头“承诺”。严正声明:曾经有过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7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