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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曾莉

    一九九九年,我因与同修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遭到了恶警的迫害。在看守所,我因怕受折磨而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事后我感到自己的行为很可耻,很自私。后来,我又在单位受情的干扰,写了一分“悔过书”。这几年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走出来学法,才明白自己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看守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在单位写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我决心走出来证实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3/1845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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