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金鑫 2008年8月9日上午,一名警察以奥运安全为由让我奶奶签字,奶奶以不会写字为由拒绝了,所以那名警察要我代为签字。当时我没有站在法上去悟,给奶奶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从此,我会更加努力的学法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