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景梅
家人被非法劳教,为了能与家人见面,迫于邪党的压力,我违心的在恶警写的诽谤大法的纸上签了字,说了“不学”,我非常痛悔,今后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,决心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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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4/184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