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全秀娟
2008年8月9日,镇政府邪恶到我打工居住地,再次让我放弃修炼,而我丈夫替我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并要我签字。我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现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签字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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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4/184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