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淑云、张凤洲、张文广
在看守所里,邪恶警察利用欺骗的手段对我作笔录,强迫我在上面签名、摁手印。声明:我们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4/184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