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迎朝
我在1999年因对法轮大法不坚定,被迫写下“悔过书”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信大法,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4/184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