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边秀英
由于自己的怕心,和维护自己的私心,造成自己的丈夫两次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自己的名字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签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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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7/184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