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月兰
7月18日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7/184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