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玉润
2002年,在本单位领导逼迫下,将大法书及有关资料烧毁,心里非常后悔,持此声明:我的所做所为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,此志永不移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7/184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