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伟娟
读高中时,学生代表到我们班让我们签字。我当时有怕心,就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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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7/184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