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云
恶警叫我写出自己的名字,我配合了。现在声明: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7/184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