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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霞

    我是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在大法中受益无穷。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以后,我被邪恶两次非法抓捕入狱,第一次被非法判了十个月;出狱后,不到半年又被非法抓捕,被非法判了九年,在监狱里我遭到了邪恶残酷的迫害,做了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写了邪恶的“四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在迫害下所说、说写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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