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保瑞
我是97年得法的,深知大法的超常,并从法中受益无穷。遭到恶警的绑架,给大法造成严重损失,顺从邪恶,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”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