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仁菊
零五年,我在一次发真相资料中被护卫队发现,被非法关押在值班室。因怕心,在它们写的所谓的“事情经过”上签了字,并按下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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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