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芹
2008年5月16日,被警察以“检查户口”的名义叫上车,在派出所它们非法审问我。放我回家时,它们让我签名,我签了名。现在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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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