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金梅
2003年,在恶人的纸上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