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秋兵
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我给派出所写的所谓签字和“保证不出事”等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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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8/184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