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宝芹、钱简可
99年7月20日后,我在怕心的作用下,把大法书及资料交了一部份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作废。我决心修去怕心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造成的影响,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9/1849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