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华
由于我学法不精進,听信邪悟人的话,把师父经文、讲法带给烧了。现在郑重声明:自己所做、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补偿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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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30/1849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