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翠琴
在邪恶迫害下,在邪恶替我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上,强迫按住我的手按的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30/1849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