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焕贞
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,我在坏人搜查到我的大法书籍等的“拘押证”上签了名,声明作废。否定旧势力残渣余孽的一切安排与迫害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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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30/1849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