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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明珠 2008年8月15日,市公安局、区公安局派出所来了10多个人非法抄我的家,非法抄走了真相资料和所有大法的书,然后把我和老伴非法带到车站街派出所,做笔录,我承认我所做的事。这期间,它们又逼我老伴带它们到旧住宅非法抄家,把师父的法像也拿走了。17时要放回家时又拿了一张表叫我签名,我签上名。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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