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金
2008年8月6日,我被邪恶绑架。邪恶让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在此声明:我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31/1850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