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广秀
在“奥运”期间,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,叫我签字、按手印,把我的手拽过去就按上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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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/185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