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洪霞
98年得法,在99年7.20以后,曾违心在“不炼功”的“声明”上按下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天特此声明,从新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情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/185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