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学英
我九七年炼了法轮功,也能识字了,能通读《转法轮》了。二零零二年,别人给我写了“三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通通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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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/1851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