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柳英
在7.20迫害大法后,恶警到我家威逼下,我所说、所写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及我所摁的手印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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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4/185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