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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樾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,一次单位组织集体签名诬蔑大法,由于自己得法晚,法理不清,出于自我保护,以为签名没有用自己的真名字,就可以蒙混过关。严正声明:那次的签字彻底作废。还有一次,我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说过对师父、对大法极不敬的话,这是对大法的犯罪,在此声明彻底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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