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英
我违心的又写了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还要继续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继续修炼。弥补对大法的损失,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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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9/185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