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淑英
以前说过、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,听师父的话,一定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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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9/185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