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洪梅
2001年3月份,被中共恶党迫害,被非法送劳教。管教叫我签字“不炼功、不学法、不绝食”,我签字同意了。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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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9/185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