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俊华
以前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,坚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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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9/185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