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兰英
我拣了一份法轮功传单,在走路时看此传单,被公安人员发现,把我非法抓到公安局,记录完后,叫我签名,我配合它们把名字签了。今天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7/185438.html